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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治理“僵尸车” 须制度“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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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日前有市民向媒体反映,洛阳桥头北西侧一辆“僵尸车”一夜之间被人涂鸦并砸碎玻璃,“停了好多天了,估计是其他车主实在看不过去才出此下策”。如今,“僵尸车”并不少见,不少小区都存在“僵尸车”占地盘的现象。对此,有律师建议,在确认无主的情况下,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僵尸车”进行处理。

  【观点】“僵尸车”其实都是有主车,除非是黑车。如果公安部门能依据有关信息进行追查,并建立健全“僵尸车”随意处置责任追究机制,恐怕那些“僵尸车”也不会随意出现。相关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制度,从停留时限、车辆破损程度等方面对“僵尸车”进行认定,并从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共权益的角度,设计“僵尸车”发现、处置、登记、追查等制度,为科学处置“僵尸车”从处理职责、处理程序、认定依据等方面进行制度完善,为科学处置“僵尸车”提供依据。此外,我们应该强化对“僵尸车”的问责管理。公安交警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追查“僵尸车”信息并依法对车主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从缴纳停车费、进行形成处罚等,对“僵尸车”溯源问责。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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