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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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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解放区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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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马允安)昨日上午,解放区第十八中学的操场上,该校不少学生围在《学法尊法,做守法好公民》的展板前,听普法宣传员讲解法律知识,感受法治教育的力量。这里是解放区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活动的第二站。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为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将“宪法日”变成进行法治教育之良机,按照市里统一部署,解放区司法局和解放区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启动了“法制宣传进校园”——解放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巡展活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点燃青春梦想,法律伴你成长”。

  据了解,该活动于11月24日在解放区第十中学拉开序幕,将通过上法制课、观看普法宣传版面等形式,在4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践行宪法及法律,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模范。该活动将持续到12月。

  学法是为了守法用法,进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活动现场,一名学生感慨地说:“假期跟母亲出国旅游,见一些发达国家的学生在路口遇见红灯,就是没有车辆也都自觉止步,而我们有时候却做不到。这说明我们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以后我要身体力行,从小处做起,做守法模范。”

  “活动的开展,就是让法律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树立起庄严、神圣、崇高的地位。对中小学生而言,必须让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从小就植根于每个孩子的头脑深处,伴随其一生。”活动现场,解放区司法局局长杨秋利对记者说。

  右图为11月24日,解放区第十中学的学生正在读《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

  本报记者 马允安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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