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表现就是依法行政。作为城市管理的主要部门,市城管局在打造“五个城管”队伍建设中,将“法制城管”放在首位,凸显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和现场进行真实、完整记录,不仅是法制城管建设的保障,也是对城管人员是否依法行政的检验。”11月28日,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廷中说。
随着法制建设的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城市管理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执法记录仪因为携带方便,为规范城管人员现场工作行为,记录各类事件现场处置情况,实现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保护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执法行为提供了证据保障。
据介绍,近一年来,市城管局结合工作实际,适时提出了打造“法制城管、服务城管、百姓城管、科技城管、和谐城管”的工作目标。各城区城管部门也购置了部分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目前,解放、山阳、中站、马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管部门分别有执法记录仪30部、24部、4部、3部、4部。
“这些装备虽然还不能完全满足执法需求,但基本上能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下一步我们还将逐步加大执法装备的投入。”市城管局副调研员王世峰说。
那么,究竟如何正确使用执法记录仪呢?市城管局执法监察科副科长郭质丽说:“城管人员在行政执法管理活动中,应当佩戴、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客观、真实记录执法工作情况。”
她说,使用人员在进行执法和管理记录前,应对执法记录仪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故障、电池电量充足、内存卡有足够存储空间,按照当时日期调整好系统时间,并且调整到正确的拍摄模式。执法记录仪应当佩戴在使用人员的左肩部或者左胸部等有利于取得最佳声像效果的位置。使用人员在现场执法取证时,可以手持执法记录仪进行摄录。
“使用人员在进行现场执法和管理记录时,应保持仪容严整、语言文明,维护城管队伍形象。”郭质丽说,执法记录自执法和管理时开始,至执法和管理结束时止,记录的内容应连续、完整。
执法记录仪使用结束后也有具体要求。郭质丽介绍,使用人员在执法管理活动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将执法记录信息移交本单位执法记录仪管理员,不得私自复制、保存现场执法记录。执法记录仪管理员按要求储存执法记录信息,执法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一般为3个月,重要信息应当长期保存。各单位应建立现场执法记录台账,明确记载时间、地点、执法基本内容、记录人、调取使用情况等有关内容,并指定专人作为管理员对现场执法记录进行管理维护。
如何保证执法记录仪录取材料的严肃性呢?郭质丽说:“现场执法记录需要作为证据使用的,从存储设备中复制调取,依法制作视听资料;任何人员不得对原始现场执法记录进行删节、修改;除作为证据使用外,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现场执法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