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龚尚)根据广告管理相关法律的规定,11月25日,市工商局商广科、经济检查支队组成联合抽查组,在该局党组成员、经济检查支队支队长王新法的带领下,深入焦作广播电视台和焦作日报社,对两家市级媒体的广告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两家媒体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广告经营情况,所属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分别汇报了广告经营和广告审查发布等方面的情况。该局抽查组人员按照要求对媒体广告经营情况进行了逐项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当场向媒体负责人进行了反馈,肯定了两家媒体在广告经营管理方面的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
根据抽查情况,抽查组指出,这次活动变过去的资料核查为实地抽查,是广告监管方式的一次新尝试,也是落实广告主体责任监管的一次行政指导,这种方式今后要常态化。针对存在的问题,抽查组强调媒体广告经营要转变经营理念,增强自律意识,一是要严把广告审查关,做到各种证明、批准文件、证照齐全;二是要按照《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明确和落实三级审查责任;三是对被投诉、举报的广告要立即停止发布,及时整改;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新问题不出现、老问题不重复,维护好焦作广告市场秩序。
两家媒体认为,工商部门把监管关口前移,转变方式,以查代训,形式很好,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是作风转变的具体体现,实地抽查使媒体及从事广告经营的机构和人员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将以这次抽查为契机,一是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广告审查员力量,做到广告审查前移,切实把好审查关;二是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做到有令即行,对工商部门下达的停播通知立即停播,切实负起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三是加大广告审查员和编审人员的法规培训和能力培训力度,增强广告审查员和编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审查水平,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当成大事来抓,为维护好广告市场秩序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