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谢仲达)从今年10月1日起,《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以下简称“一条例五规章”)全面实施以来,市工商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全市企业信息公示工作顺利进行。
强化培训学习。该局先后举办了两期由全市工商系统业务骨干参加的《企业信用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详细解读“一条例五规章”的主要内容,对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实际上机操作练习,切实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能力;举办全市企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培训班,对在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130余家企业进行了集中培训,印制发放培训手册1000份,确保登记企业知晓率、培训率全部实现100%;各县市区工商局、工商所分别举办了企业、个体户培训班,截至目前,共举办企业培训班27期,组织个体年度报告培训172班次,累计培训企业3600余家、个体户21200余户。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该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政务微博等,宣传解读“一条例五规章”的内容;通过印发宣传手册、操作流程图,开设咨询热线等形式,引导广大企业自觉履行公示义务。截至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000余个。
优化服务举措。该局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对辖区企业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帮助企业利用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为不具备上网办公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指导企业、商户正确填报相关公示信息;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利用巡查、走访、短信等形式,及时告知企业不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带来的不良后果及危害,引导企业按时依法公示信息。
自《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配套规章实施以来,全市共有7028家市场主体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公示数量居全省第二,其中已公示的企业2227家,已公示的个体工商户480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