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牛普粮、范秀丽)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段时间以来,修武县采取四项措施,严防建设领域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该县一是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登记制度,在建设单位推广简易劳动合同范本,建立农民工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管理台账,强化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二是完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由财政、住建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设立专用账户,规范收支行为,定期通报情况,做到专款专用。三是向建设领域农民工发放工资卡,严格执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每月月底前,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农民工工资结算,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报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汇总后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依据结算清单按时拨付农民工工资款。四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工程项目发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支付工程款,因发包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未按时发放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发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