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新《预算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近日,马村区举办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及财务工作人员150余人集中学习了新《预算法》,要求相关人员准确掌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原则和各项具体规定。
此次讲座,该区采取集中学习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许大华讲新《预算法》的形式,促进参会人员对新《预算法》的深入理解,准确地与工作实际结合,做好贯彻执行,自觉把新《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今后开展财务工作的基本准则,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奠定坚实基础。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新《预算法》,对以后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新《预算法》中强调的处罚条款,明确了财经纪律红线,强化了《预算法》的执行约束力。 (王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