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交警在查酒驾时,在被查的轿车里发现一只“鹰”。12月10日上午,经市林业部门野生动物专家鉴定,这只“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普通鵟(拼音:kuang)。
12月9日20时20分,市公安交警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在果园路与新园路交叉口查处酒后驾驶时,发现司机乔某属于酒后驾驶。其轿车后备箱内有一个纸箱,里边竟有一只受伤的“鹰”。民警立即将乔某控制住,并报告110指挥中心,请求森林公安援助。当晚,这只“鹰”被送到市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站。
乔某说,这只“鹰”是他当天傍晚在路边捡的,准备第二天送到林业部门,没想到因酒驾被交警查获。
10日上午,在市野生动物救助保护站,该站副站长吴洪勇告诉记者,被送过来的鸟是一只普通鵟,属中型猛禽,在焦作地区常见,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