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物业费平均欠缴率达21.51%,欠缴总额达20.53亿元,84.6%的物业公司处于亏损状况。对于业主来说,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不透明是最大问题;对于物业公司而言,物业费收缴难度大、难调价是主要困难。对此,北京正酝酿着一场物业费的市场化改革。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caty凯特:服务好,收费透明才能让人放心缴费。有些社区收电费、暖气费还要有猫腻。结果,往往是用户按时缴了费却没有享受到相关的服务,还惹来一身麻烦,下次再缴费当然会拖欠。物业公司相对于住户来说是强势群体,首先规范自己才能让用户乐意缴费。
@行者不疆: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很微妙,很多小区的业主已经开始联合起来维权。物业不是大爷,业主不是孙子,不能你说怎样就怎样。依法治国的进程在加快,小区物业收费和管理也应该依法治理,这样才能依法维护双方的权益。
@阳光佳哥:村民都可以自治了,业主就不能自治吗?大家花钱,请谁用谁来管理,大家说了算。
@吉林萧春融:欠缴率达21.51%可以理解为这部分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但也足以说明另外78.49%已缴费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是满意的。小区就是一个复杂的小社会,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能达到如此比例的满意度已经很不错了,这还有什么可纠结的呢?
@湖北宋君:不是简单提高物业费就能解决物业公司增收的问题,而是要提高物业服务水平,让业主真正享受到优质服务。对恶意不缴费的业主,国家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条文予以追缴。对困难群体,国家应该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给予帮助。而物业费可以参考垃圾费绑定到水、电、天然气费用里一起缴纳。
@绿凤孤鸣:如果物业费收取标准及使用明细全部向业主公布,我想欠缴甚至拒缴物业费的人肯定会少很多。现在的情况是:物业公司收钱的时候很积极,需要物业服务的时候却消极,当中的矛盾需要双方来调和,不能单怪哪一方。
@雨娃同学:造成这种局面业主和物业各说各的理,也各自存在着过错。有些业主故意拒缴物业费的有之,个别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也有之。究其原因,就是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缺乏一个能真正行使监督、调节和评判相互矛盾的管理部门与相关法律法规,现行的管理部门和相关法律法规与现实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脱节。
@江苏日月江南:物业收费难,一方面是物业服务没有到位,让业主不满;一方面是业主不付费,物业无法开展工作,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由此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因此,这就需要物业和业主共同沟通,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就应该按时足额缴物业费,而物业管理部门,也有义务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满意。
【下期话题】
沉重的遗嘱
江苏省苏州市年近五旬的周颂英,因为遵照遗嘱把父母的遗体捐献出去,而在世俗眼光中饱受“骂名”。对此行为不理解的邻居和亲友认为她“不孝”,更有甚者,责备她将自己父母的遗体“卖了”。她6年来3次搬家,每一次都是为了躲避周遭异样的眼光。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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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