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版:环保聚焦丨邮政之窗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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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污染专项检查
积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
学习贯彻新《环保法》 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强化城区养殖场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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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习贯彻新《环保法》 提高环境执法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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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翟艳)为深入学习领会新《环境保护法》,深化对刑法338条司法解释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升环保执法队伍执法监察能力,促进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升,12月12日,市环保局在市委党校圆形报告厅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期)培训知识讲座,来自各县市区环保局、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各有关市直单位的300余人参加了培训。据悉,讲座由河南省环保厅环境监察总队处长江水主讲。

  此次培训共分三大块,一是污染治理工艺等环保业务知识,二是环保各项政策法规,三是环保行政执法文书等相关文件起草。

  此次授课,江水以《学好用好环保政策法规,努力做环保工作的明白人和实干家》为题,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行政执法的基本精神、新《环保法》的重点和亮点、环境违法问题的政策法规运用、针对有关的违法行为新老法规的适用等进行详细讲解。江水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与经验,分别就环境执法监管什么和怎样管,辖区内重点污染源查什么、怎么查和查后怎么办等有关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与讲解。

  此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与会人员对新《环保法》的学习理解,不仅对明年在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更好地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打下了良好基础,而且对我市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人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右图为讲座现场。   杨黎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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