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政府花钱为居民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社区按服务质量获得经费补助。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了解到,我市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发现项目执行医疗机构在健康档案、假随访、体检纪录、宣传记录等方面存在虚假行为的,扣除公共卫生补助经费总额的10%,杜绝只追求目标数量、不注重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的情况发生。
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是医改的重要任务之一。为了让居民享受到均等、便捷、优质、经济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市从2008年起,探索通过政府拿钱为群众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走出了一条“政府出钱、中心服务、居民享受”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创新之路。
今年,我市6县市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达到35元,4城区和示范区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达到39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执行医疗机构,对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等12项服务,受到居民的欢迎。
为确保每一分项目经费都花到老百姓身上,我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要求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程做到“六不准”,即不准出现未服务先刷卡;不准不经检查填写居民健康档案;不准不经检查填写血型、血糖、心电图等检测项目数值和报告;不准未经确诊的精神病人及血糖、高血压异常者划归重性精神病及慢性病管理范围;不准不接触随访对象填写随访记录;不准未开展宣传活动编造宣传活动记录,确保全市做到“五个无”(无一例虚假档案、无一份虚假检查报告、无一个虚假慢性病或精神病人、无一张虚假随访和无一张虚假宣传记录),在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坚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杜绝只追求目标数量、不注重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质量的情况发生。
同时规定,发现一份虚假不实居民健康档案,一例虚假不实血糖、血型测定或心电图检查报告,一人为虚假慢性病或精神病人,一份虚假随访、体检记录、宣传记录等行为,将扣除补助经费总额的10%。无视规章制度甚至国家法律法规,恶意造假,套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一经发现核实,视情节轻重,扣除相关项目经费,直至全部扣除,对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责任人停职检查,直至取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格,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