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建忠)今年年初以来,沁阳市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采取职能单位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有效举措,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今年4月,在一起强制拆迁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拒绝拆迁,对法院的执行令置之不理,且情绪激动,扬言要到北京上访。对此,该院法官耐心地对其讲法释理,并积极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刘某的亲朋好友,一起做刘某的思想工作。经过各方不懈努力,最终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年初,该院与当地司法所、工会、妇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做好邀请协助调解和委托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形成了以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职能单位共同参与、社会各界整体联动的大调解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化解。该院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涉及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劳动报酬,一般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相邻关系、民间借贷等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将案件委托给相关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院审查后依法予以确认;若调解不成,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同时,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可以邀请人民陪审员、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法庭调解。截至目前,该院共调结各类民事案件200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