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修武县委政法委日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县紧紧围绕“再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勇争综合治理长安杯”的奋斗目标,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提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能力提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能力提升,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升。该县先后荣获“2005~2008年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2009~2012年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连年被省、市评为“平安建设先进县”荣誉称号。2014年上半年,该县群众安全指数达到94.6%,位居全省第三位;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排名全省第一,再次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 (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