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笠 通讯员梁伟、王寒冰)12月15日,中站区法院审结一起赌博案件,被告人魏某为筹毒资开设赌局,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因无钱购买毒品,今年4月19日至23日,魏某以推牌九的形式在某厂院内聚众赌博4次,平均每次纠集参赌人员20余人,自己从中抽头提钱。除去日常开销,魏某4次共抽头获利3.7万元。4月24日22时许,魏某又纠集参赌人员推牌九赌博时,被群众举报。民警当场查获参赌人员16人,缴获桌面赌资2.03万元、抽头钱款2900元、赌博工具牌10副,魏某被当场抓获。4月25日,公安机关对参赌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地,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