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焦作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规程的制订和组织实施、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名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进行。
7.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利用,就是要充分利用普查获得的全面、准确、权威的地名信息和数据,开发研制生产多层次、多种类,可满足不同需求的地名公共服务产品,不断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这些公共服务产品主要包括:地名图(集)、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综合类工具书;地名文化遗产重点保护名录等专科类工具书;地名故事丛书等知识性、趣味性较强的各类地名出版物;地名公共服务网站(地名查询系统);地名触摸屏;问路电话;导航产品;地名文化遗产宣传片等。
8.地名普查时间安排
普查从2014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阶段:2014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收集资料、制订方案、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
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等工作。 (未完待续)
市民政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