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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上线期间停办涉税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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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 上线期间停办涉税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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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安排,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将启用“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并定于2014年12月31日24时开始进行新旧系统切换,至2015年1月7日24时结束。现就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全省涉税事项办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办涉税业务时间安排

  (一)2014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期间,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所有办税服务厅暂停办理以下业务:1.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2.暂停办理代开发票业务;3.暂停办理各种POS机和现金税款缴纳业务。

  (二)2015年1月1日至1月7日期间,除网络发票开具和网上认证业务可以正常办理外,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将暂停办理所有办税服务厅和网上办税事项。

  二、恢复所有办税业务时间安排

  自2015年1月8日起,“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正式启用,全省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正常办理各类税收业务,网上办税功能同时恢复正常办理。

  三、顺延纳税例征期

  全省2015年1月份纳税例征期顺延至1月23日,纳税人可于1月8日至23日工作日期间,在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征期内各类涉税业务。

  四、业务办理提醒

  依照规定需要在2014年度办理税款缴纳、代开发票以及车辆购置税征收等业务的纳税人,请您在2014年12月28日(含)前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需要在2014年度办理税务登记、领购发票等涉税业务的纳税人,请您在2014年12月31日(含)前到办税服务厅及时办理。

  2015年“金税三期”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上线后,新系统运行初期,可能会出现涉税事项办理不畅等问题,由此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纳税人给予理解和支持,并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将根据纳税人办理业务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确保纳税人涉税业务的顺利办理。广大纳税人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服务。其他未列明事项详见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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