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决定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