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7日下午,温县纪委召开全体会议,专题听取部分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县委书记魏曰高主持会议并讲话。
开展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是温县纪委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迈出的坚实而重要的一步。会前,该县纪委专门派出调研组到述责述廉对象所在乡镇和单位,深入了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广泛征求了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县国土局、人社局、卫生局、温泉镇、祥云镇、武德镇的党组织负责人向纪委全会作了述责述廉报告,魏曰高对6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提问质询。会议还对6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民主测评。
魏曰高指出,6名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责述廉报告比较客观、实际,也较为深入、透彻,基本反映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会议取得了良好效果,达到了预期目的。县纪委常委会要在综合衡量调研、述责述廉情况及日常工作等情况后,向述责述廉对象反馈评价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问效。
就下一步工作,魏曰高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提升对“两个责任”的认识。要清楚为什么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新常态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需要,也是面对反腐严峻形势的需要。如果腐败问题不解决、任其蔓延,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国家、葬送我们的干部。所以我们要把这个工作抓好、干好,强化责任意识,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抓住了“两个责任”落实,就等于抓住了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牛鼻子。要明确“两个责任”的要求是什么。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党委承担管党治党的重大责任,是政治责任,而不是业务责任;是分内责任,而不是额外责任;是全面责任,而不是单项责任;是直接责任,而不是间接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就是督促、检查、管理,监督落实好党规党纪,抓纪律执行,抓作风建设,抓惩治腐败。怎样看待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两个责任”是党性问题、立场问题、态度问题、站队问题、定力问题,必须站稳立场,坚定信心,担当好自己的责任。
二要提升工作标准。要实现由“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要变被动为主动,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在思想上要有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感,解决好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问题。要实现由运动式向常态化的转换。反腐倡廉工作不能一阵子、一阵风、一时紧一时松,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有序,使反腐倡廉工作越搞越深入,越搞越规范,越搞越科学。要实现由一点一线向全面覆盖的延伸。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有死角,要覆盖到各个方面,中央、省、市的有关政策不能棚架,要落实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三要强化履责意识。要自觉遵守党的章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言党、在党为党,与党同心同德、同舟共济,珍惜党的形象,捍卫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利益,为党的事业奋斗终生。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不管是平日履职,还是参加述职,首先是代表整个党委(党组),不止是个人。辖区或单位出现问题,党委(党组)要负责任。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面对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真正把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当作一面镜子,对照言行,查找差距,做到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各种考验面前意志坚定、前进道路上方向正确。要强化表率示范意识。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思想,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执行廉政规定、带头推进案件查处、带头参加检查考核”,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努力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徐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