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市会议中心召开第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市政府关于重新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等多项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选举任免事项。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明德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玉华、王建国、李世友、魏丰收、郜小方、葛探宇,秘书长张凤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详见今日本报二版);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通过了关于批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设银行焦作分行6亿元及光大银行焦作分行2.19亿元贷款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的报告》的决定(详见今日本报二版)。
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工作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成为此次常委会审议的热点。大家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重新办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常务副市长牵头督办,办理的效果和质量让代表们很感动,让委员们很欣慰,大家很满意。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在以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时,(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