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红霞)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文件精神,博爱县法院2014年12月25日将罪犯李尚财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公示于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站平台,该公示同时张贴在法院公告栏及被告人所在地村委会的公告栏。对此类案件进行公示,在我市基层法院尚属首例。
罪犯李尚财因犯非法持有弹药罪被博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现该判决已经生效,因其患有心脏病在向公安机关交付执行时被拒,后依其本人申请并经焦作正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罪犯李尚财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心房纤颤、大面积脑梗塞,右侧偏瘫。法院审查后认为,其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律规定条件,拟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社会公示,以便更好地增强司法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