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什么都“敢”的人,会走向犯罪;一个什么都“不敢”的人,会无所作为。该“敢”时挺身而出,毫不畏惧,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该“不敢”时恪守规矩,不越雷池半步,这样的“没胆子”,是一种道德情操,更是一种高尚人格。
中国人历来视勇敢为美德,勇敢的人不怕流血牺牲、不怕恶势强权、不怕艰难困苦、不怕歪风邪气。但勇敢的内涵远不止这些,还有一种勇敢叫不敢。勇于不敢的人唯恐破坏规矩、唯恐触犯法纪、唯恐良心谴责、唯恐群众唾弃。这样的“敢”与“不敢”,为一切正直善良的人们所津津乐道、奉为楷模。
做一个勇敢的人不易,从某种意义上说,做一个勇于不敢的人更难。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曾得到一只好鹞鹰,十分喜爱,一天将它置于肩膀上,忽然远远看见宰相魏征走来,便将鹞鹰藏在怀中。魏征那次上奏朝政很久不结束,结果鹞鹰在唐太宗怀里闷死了。唐太宗贵为天子,按道理应该无所畏惧,谁能管得了他呢?但他不敢让魏征看见他玩鹰,害怕担个玩物丧志的名声,这种自觉自省其实需要莫大的勇气。正如文化大师郭沫若所言:因当惧而惧,不失为勇者;因当勇而勇,不失为智者。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偏偏有人反其道而行之,该“敢”的他“不敢”:不敢弘扬正气、不敢抵制歪风、不敢见义勇为、不敢身先士卒,遇事就当“缩头乌龟”;该“不敢”的他“敢”:不该吃的他敢吃、不该拿的他敢拿、不该违犯的他敢违犯、不该出手的他敢出手。例如在中央三令五申、重重禁令强力纠正“四风”之下,仍有少数人处心积虑钻制度的空子,有的领导干部坐公交、打出租去参加宴请,有的躲进“培训中心”“内部食堂”大吃大喝,有的“网购送礼”。最无知无畏的当属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视法律如儿戏,竟然将执法人员向他出示的法律文书抢过撕掉,简直嚣张跋扈到了极点。
在《论语》中,子路问孔子:谁比较适合带兵打仗?孔子答:我。子路反问道:我不是很勇敢吗?孔子说:可我不仅勇敢,而且还勇于不敢呀!短短一句话,把“勇敢”二字阐释得深刻透彻。无数事实证明:一个什么都“敢”的人,会走向犯罪;一个什么都“不敢”的人,会无所作为。该“敢”时挺身而出,毫不畏惧,上刀山下火海在所不辞;该“不敢”时恪守规矩,不越雷池半步,这样的“没胆子”,是一种道德情操,更是一种高尚人格。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当今依法治国的时代,尤其需要在党纪国法面前勇于不敢的领导、勇于不敢的公民,尤其需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干部,因为党纪国法必须被敬畏、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