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为了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连日来,市政府连续召开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会,组成了由市人社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等单位参加的联合工作小组,实行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市人社局提醒:各用工单位要按时为农民工发放工资,办理工资卡,否则将依法从严查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维权举报投诉电话:3997219。
近日,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信访局联合下发了《2014年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现正在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交通运输、水利、教育、体育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拉网式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农民工工资卡办理情况、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支付情况;施工企业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情况、劳动用工备案情况、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劳务实名制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和履行情况,建筑领域农民工维权须知公告牌设立情况等。该《方案》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卡,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对拒不执行的,市人社局、住建局、公安局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针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拒不整改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及劳务分包企业直接纳入诚信“黑名单”,在《焦作日报》上曝光,直接驱逐出焦作建筑市场。
为了让广大农民工采取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全市两级法院提醒农民工,务工时,一定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工资标准、考勤制度、工资发放时间等内容。要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据材料,防止因证据不足或无个人信息而产生劳动纠纷。
如遭遇用工单位拖欠工资,农民工要及时与务工项目部、劳务分包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和协调;通过协调不能解决的,可派代表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劳动监察机构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调解,或责令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企业限期支付。因工程款被拖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核实工资数额后,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
经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整改后,工程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仍然拒不支付的,农民工可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已开设了“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农民工要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表达诉求,相关部门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