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苑 上一版3  4下一版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严惩恶意侵权行为
“新引擎”激发改革活力
建立人大政协联络工作新机制
利用新型合议庭制度 优化配置审判资源
图片新闻
书 法
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工作机制
打造社会法庭“1+7”工作模式
抵押物所有权不得约定转移
 
焦作日报 | 焦作晚报 | 焦作网 | 焦作论坛
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阳区法院
打造社会法庭“1+7”工作模式

移动手机用户:发送短信 jzsjb 到 10658300 即可订阅《河南手机报焦作版》,3元/月。不收GPRS流量费。
登录 焦作网t.sina.com.cn/jzwww焦作手机报t.sina.com.cn/jzsjb) 官方微博参与互动
版权声明: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
联系电话:0391-8797395
分享到:
 
   

  本报讯(通讯员廉玉光)近年来,山阳区法院作为全省法院社会法庭工作示范基层法院,积极探索,创新运行模式,规范诉调对接,实现社会法庭与人民法院的融合衔接,树立了社会法庭工作品牌。

  该院创造性地探索出以中心社会法庭为核心和支点的“1+7”社会法庭运行模式,即1个中心社会法庭+7个常规社会法庭模式。在该院设立中心社会法庭,使中心社会法庭成为联系其他社会法庭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从而实现对其他7个社会法庭的有效管理。

  中心社会法庭由该院民二庭直接管理,社会法官由该院2名退休副院长和1名退休庭长担任,并配备1名书记员辅助工作。中心社会法庭不负责具体案件的调解,代表法院专门履行择案、分案、指导和归档“四位一体”的管理职能。择案,就是对立案庭委托调解的案件进行分类、甄别和选择,符合社会法庭调解范围的案件进行登记。分案,就是将符合社会法庭调解的案件,在各社会法庭间进行分配。指导,就是负责对社会法庭调解的案件进行核实,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起草司法确认裁定书,报民二庭庭长签发,同时负责对全区社会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归档,就是调解结案的案件由中心社会法庭统一订卷,卷宗存入法院档案室。

  “1+7”社会法庭工作模式的建立,使社会法庭调解与司法诉讼之间实现了无缝对接,成为法院诉讼活动中不可分割的前置程序。

 
3上一篇  下一篇4  
 
   
   
   

焦作日报社数字报刊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890号 报业·国贸大厦  焦作日报社主办  邮编:454002  电话:0391-8797395
豫ICP备14012713号
所有内容为焦作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焦作日报客户端
焦作日报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微信公众号
焦作网二维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