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太原市纪委获悉,元旦、春节将至,太原市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廉洁自律、拒收节礼”承诺活动,截至2014年12月28日,全市有117824名党员干部上报了承诺书。
(据人民网)
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拒收节礼,做廉洁官员,既是官员向群众表明了决心,也是请求群众对自己进行监督,很有必要。问题是,时下还存在有“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的情况,官员公开承诺拒收节礼,群众认为这与党政机关每年签订的“廉政责任状”“廉政保证书”没什么两样。以为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就可以万事大吉了,殊不知,一些党员干部就是在“廉政责任状”的遮盖下走上了贪污犯罪之路。如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小川,巨贪成克杰、胡长清、毕玉玺等。有些党员干部上任时信誓旦旦,要勤政廉政,最终“廉政宣言”流于形式,变成了“廉政谎言”。
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拒收节礼,群众忧于难以兑现。这是因为在一些地方和单位作出的公开承诺好比一阵风,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有不少公开承诺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没有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致使庄严的公开承诺流于形式,变成了某些人哗众取宠的幌子、沽名钓誉的工具。承诺是一种严肃的保证,不是口是心非的假话。有了承诺,必然要践诺,否则,不仅忽悠了群众,有损党政部门的形象,也败坏了自身形象。
其实,看一名党员干部是否真正廉洁奉公、勤政为民,除了看其公开承诺以外,关键是要考察其承诺后的言行举止。这除了要求党员干部自律之外,还需要他律。毕竟,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自己说自己清正廉洁,没有说服力,只有群众说好,才算真正的清正廉洁。因而,对于党员干部公开承诺拒收节礼,还要健全践诺考核机制,让群众“观其行”,监督其不仅承诺,更要践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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