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苏南、郑柳明)连日来,示范区食药监管部门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重要环节监管,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示范区食药监管部门一是突出重点监管。根据当前群众用药特点,以抗生素、感冒用药、滋补药品及心血管用药等药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医疗机构和较大规模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和储存条件为重点监管环节,实施全方位监管,确保问题药品不流入市场影响群众健康。二是突出宣传教育重点。通过食药监管部门飞信平台,向公众发布安全用药消费提示,督促涉药单位利用海报、布告栏、电子屏等,普及安全用药常识,增强群众用药安全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加强药品安全防控预警。充分利用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对处方药、特殊药品柜台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执法车辆在辖区内的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