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1月4日17时许,记者随同市制止“双违”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人民路与中原路交叉口附近看到,两处“双违”建筑集中拆除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中。这是新年伊始,我市制止“双违”工作打出的第一记重拳。
昨日,我市规划、国土等职能部门对城区内查处的四起“双违”建设行为进行通报,并严令有关责任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将“双违”建筑拆除到位。
近两年来,市委、市政府下大力气,组织谋划,铁腕整治,开展了声势浩大、成效明显的制止“双违”行动,有力地打击了城区内的“双违”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市场秩序。但仍有个别人总是心存侥幸,认为风头已过,贪图利益、不顾大局、无视法律,想方设法悄悄实施“双违”建设。
昨日,我市有关部门通报了城区内四起比较突出的“双违”建设行为。分别是:1.涉及河南省焦南监狱焦国用(2007)第0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农用地1宗,面积70余亩。经初步调查,该宗地非法转让给韦某用于汽车维修厂建设,占地面积约31亩;非法转让给范某用于石材加工和仓库建设,占地面积约20亩;非法转让给张某用于餐饮建设,占地面积约20亩。该宗土地未按批准用途使用,私自转让给他人实施开发建设,涉嫌“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2.涉及河南省焦南监狱焦国用(2007)第07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建设用地1宗,面积32.46亩。经初步调查,该宗地非法转让给鑫江工程公司进行违法建设,占地23.36亩;非法转让给程某进行违法建设,占地9.1亩。该宗土地未取得政府批准,非法转让给他人实施开发建设,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行为。3.普济路西侧钢窗厂院内违法建设,占地面积782平方米,建筑面积1925平方米未经规划许可,辖区办事处和规划执法队伍多次现场执法,违法当事人对执法行为进行多次阻挠。4.新园西路南侧、市森林公园北门附近违法建筑,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建设者为上白作街道田涧村村民陈某某,未经国土、规划部门许可。
这四起“双违”建设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非法侵占了城市发展空间,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市政府责成相关辖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从重从严进行查处,要求一周内对涉案“双违”建筑拆除到位,并严格追究有关违法者的责任;对于届时未完成拆除的,将由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强制拆除,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于这四起“双违”建设的拆除情况,本报将进行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