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意达植物油脂有限公司原持有焦国用(2003)第1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位于焦作市丰收路西段路南,面积为31770.21平方米。根据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3)金执字第238-1号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将本宗地使用权拍卖过户给焦作市厚德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五十条和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注销焦国用(2003)第11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现公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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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