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看中官员手中的权力能带来各种利益,谁会向他们“表示心意”“礼尚往来”呢?贪官不过是用“礼尚往来”作为收受贿赂的遮羞布,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罢了。
“春节将至,廉洁自律一定要记牢。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日前,焦作市纪委下发通知重申节假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警惕,廉洁自律,各地也积极安排部署双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2014年,反腐败的力度比任何一年都大。在此背景下,腐败的方式也在发生着变化,从赤裸裸的权钱交易,逐渐转向隐蔽性较强的腐败行为,节日收礼便是其中的典型方面。节前有关部门下发文件通知,加强廉政建设,确保警钟长鸣,其良苦用心,值得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深思。
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平时防腐意识还比较强,能够抵御“糖衣炮弹”的袭击,而到了节日关口,却容易思想麻痹,放松警惕,被“礼”打倒。据对近几年来检察机关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有相当一部分贪官竟认为:在节日里收受礼品不是受贿。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曾说:“这些年来,逢年过节,总会有人前来表示一下心意,这些都是礼尚往来,怎么能认定是受贿罪呢?”
我市检察机关查处的温县原县委书记董某犯受贿罪、贪污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在其收受的27笔288.9万元贿赂款中,有20笔248.9万元是发生在春节期间。他在忏悔书中写道:“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把过年过节的送礼行为看成是人情往来而坦然待之。实际上节日里有人给你送礼是钓钩上的鱼饵,是暂时能给一个家庭带来富有,又最终会毁灭这个家庭的恶魔。”
其实,冷静地想一想,如果不是看中上述官员手中的权力能带来各种利益,谁会向他们“表示心意”“礼尚往来”呢?古时候有一副对联说得好:想当初家贫如洗无柴无米谁肯雪中送炭、看今日鳌头独占有酒有肉都来锦上添花。过节时容易被“礼”打倒的主要原因并非某些官员太天真,认为收受节礼不犯法,而是侥幸心理在作怪,把符合受贿罪构成要件的犯罪行为说成是“礼尚往来”,贪官们所想的,不过是用“礼尚往来”作为收受贿赂的遮羞布,妄图逃避法律的制裁罢了。
通过调查发现,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贿赂行为发生在节假日期间。有法律专家尖锐地指出,当官要长远,先过节日关。春节即将来临,各级领导干部真的要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谨防被节礼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