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毛玉平)去年以来,武陟县纪委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四化”标准,确保所审案件标准一致、严格规范,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该县纪委一是程序标准化,除要求审核案件从初核到立案调查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外,还要求审理人员坚持与调查人员谈话制度、核对违纪事实、处分决定与本人见面以及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等程序。二是审理人本化,要求以人为本,站在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角度行使审理工作职责,审理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三是队伍专业化,安排案件审理人员经常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基层纪检人员实行跟班轮训制,通过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县纪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四是文书规范化,要求案件审理室专门制作各类文书样本,统一案件文书格式,做到卷宗内文书资料完备、规格统一、整理有序。
通过落实“四化”标准,该县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结案率达100%,去年无一起申诉复议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