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力)2014年,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全年共争取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亿元。
2亿元城镇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中,1636万元为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资金,11907万元为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5118万元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339万元为资源枯竭城市倾斜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投入,为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