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在河南正式上线运行。为方便广大纳税人顺畅、高效办理涉税业务,市国税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系统上线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予以解答。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车辆购置税的办理有何注意事项?
答:新系统运行初期,因调试等原因,可能会出现纳税人排队拥挤、涉税事项办理不畅等问题。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纳税人自购买车辆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即可,请广大纳税人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开缴税高峰。市国税局将根据纳税人办理业务需要,提供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如有疑问,请咨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电话为(0391)7752806,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另外提醒广大纳税人,刷卡缴税更方便。
问:1月份的征期时间是何时?
答:为尽可能减少“金税三期”系统上线给纳税人带来的不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1月份征期时间调整为1月8日至1月23日。
问:1月8日重新开通涉税事项办理,纳税人办税需要注意什么?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从1月8日8:30起,“金税三期”系统正式启用,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办税场所恢复办理各类涉税事项。
1.届时部分涉税业务填制的表证单书会根据“金税三期”系统要求而变化,税务机关已做好新表单的印制工作,请纳税人办理业务时注意表单的更新。
2.由于系统切换期间延缓了部分涉税业务办理,“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期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及纳税人轮候时间可能会有所增加,可能会出现业务办理集中、办税拥堵的现象。在办理涉税事项时间允许的前提下,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采取推迟办理或预约办税的方式,避免办理业务过于集中带来的麻烦。
问:原已提交税务部门的涉税事项申请,税务机关未办结的,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吗?
答:纳税人已提交的涉税事项申请,税务机关将做好相关涉税信息在新旧系统间的迁移工作,不需要重新提交。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为纳税人带来哪些便利?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将打造更好的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及时、便捷、规范、优质、全方位、多渠道的纳税服务。届时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如实现个性化政策咨询等,将支持多元申报,建立起以网上申报为主体,电话申报、邮寄申报、代理申报、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自助终端申报等方式为补充的多元化申报体系,同时建立网上税务局,不断拓展网上办税业务范围,大大简化办税手续。今后纳税人将依托税务机关的公众服务平台及前台获得税务资讯和纳税辅导,获得信息的渠道将更为统一,资讯将更为权威和专业。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如果出现网上申报和网上申报业务无法使用的情况,该怎么办?
答:纳税人可以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前台办理或预约办理。
问: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申报缴税手续,但发现银行账户并没有扣款,那么办税业务是否完成?
答:在系统上线初期,可能会出现联网缴税系统故障,导致暂时未能成功办理实时扣款。只要纳税人已在前台办理了申报缴税手续,核心征管系统便已记录纳税人的申报情况,待系统问题解决后会自动扣款缴税。请纳税人提前为扣税账户备足款并留意账户余额变动情况。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是否与征期一致?
答:1月份,国税征管的税费征期统一调整为1月8日至1月23日。但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期限与征期不一致,抄报税期限为1月8日至1月19日,请相关纳税人按期完成抄报税。
问:“金税三期”系统中普通发票验旧如何操作?
答:“金税三期”系统的验旧操作较之以前更简便,实现了正常、作废、红字机打发票开具信息的提取功能。使用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的纳税人到大厅进行普通发票验旧,只需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以及作废、红字机打发票实物即可完成验旧工作。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非居民企业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吗?
答:“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源泉扣缴和指定扣缴申报的纳税人应办理组织临时登记。非居民企业办理组织临时登记时,必须录入非居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信息,所以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应准备好相关身份资料。
问:“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对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答:“金税三期”系统对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及扣缴申报期限等方面加强管理,对逾期办理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逾期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敬请广大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注意非居民合同备案及扣缴申报的期限。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