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宋伟峰、张兴龙)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的《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14〕150号),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具体内容为:从2015年1月1日起,提高部分高附加值产品、玉米加工产品、纺织品服装等产品的退税率,降低假眉毛、假发等档发产品的退税率,其中提高玉米加工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执行至2015年12月31日;自2015年4月1日起,取消含硼钢类产品退税。
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我市出口商品以调高居多,总体上利好我市外贸出口。按照2014年我市出口情况测算,此次退税率调整共涉及7类出口产品,出口额近1400万美元,惠及我市20余家企业。据市国税局统计,我市出口产品在本次退税率调整中得到提高的主要包括服装、纺织品、褥垫、六氟磷酸锂等产品以及部分金属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