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波涌、张海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主要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日前,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张文深签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焦作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到4月底,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覆盖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订方案、动员部署、排查隐患、落实整改和“回头看”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
《通知》指出,重点加强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冶金等行业领域,重点关注防火、防冻、防泄漏、防爆炸、防中毒、防坍塌、防坠落等防范措施落实,突出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学校、医院、商场、市场、车站、旅游景点、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市政府成立18个专项检查组负责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市政府安委会12个安全生产督导组负责对各县市区、焦煤集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督导。
《通知》强调,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