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孟翔、刘薇)近日,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将一名犯罪嫌疑人从浙江省一监狱押解回焦,2013年的两起案件至此全面告破。
2013年7月和9月,高新派出所辖区先后发生两起汽车4S店被盗案,犯罪分子从4S店内的保险柜内盗窃现金5万余元。案发后,该所通过现场勘验、串并案件分析,很快锁定了贵州籍田某某、潘某某、杨某某3名嫌疑人。当年10月,民警在贵州抓捕了田某某和潘某某,杨某某闻风逃跑。
通过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田某某、潘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去年8月初,在浙江继续犯案的杨某某被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到浙江省一监狱服刑。
因杨某某在我市有遗漏罪行嫌疑,该所与河南省公安厅、焦作市公安局、浙江省监狱管理部门等单位多方协调,于去年12月31日获准将杨某某押解回焦再审。经讯问,杨某某对其在我市伙同他人盗窃两家汽车4S店财务室保险柜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3名涉案嫌疑人全部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