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1月23日是今年全省集中整治酒后驾驶的第一个统一行动日。当天,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多点布警,共出动警力230余人次,设置固定查纠点20个、流动查纠小组10个,在全市范围内对机动车辆进行严格检查。同时,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洛阳公安交警支队专门抽调两个整治查纠小组,配合我市交警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月19日至2月18日,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酒后驾驶“集中整治月”统一行动。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重点时段,集中警力、装备开展查纠行动。同时,采用异地用警、交叉互查的方式,成立多个流动巡查小组,不断变换查纠的时间、地点,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全天候不间断查纠,让酒后驾驶者无所遁形。
23日中午,在市站前路两个查纠点,3名司机因为酒后驾驶被查获而受到处罚。
23日21时45分,在市北环路与健康路交叉口附近,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距离解放交管巡防大队查纠点不远处,突然转向行驶到旁边的小路。民警发现异常,立即前去查看。司机没想到这条小路是个死胡同,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抽血检测,驾驶人关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7毫克,属于醉酒驾驶。与此同时,在解放东路一查纠点,一辆红色轿车的司机远远看到交警查纠交通违法,企图掉转车头逃跑,最终还是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该车司机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9毫克,属于酒后驾驶。
在市塔南路与站前路查纠点,焦作、洛阳两地交警组成联合查纠组,严查酒后驾驶行为。22时40分,一辆白色小型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驾驶员刘某某属于酒后驾驶。刘某某被查获后,非常后悔并埋怨自己:知道晚上交警查酒驾,原本已经把车留在吃饭的酒店门口乘出租车回家了,可快到家时,听出租车司机说估计这会儿交警已经下班了,于是又加钱让出租车把自己送回酒店门口,开着自己的车准备回家,没想到这么晚交警还在查酒驾。
1月24日0时至2时,在市塔南路与站前路查纠点,执勤的民警接连查获了4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4名司机在低头不断自责的同时,均对交警查纠酒后驾驶持续这么长时间表示不可思议,认为这么晚了,酒后开车应该不会被查到。
行动首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114起、醉酒驾驶2起。交警部门对于查处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罚款5000元,记12分,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对因酒后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酒后驾驶的,一律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予以刑事拘留,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而且法院判决后,对其处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刑罚,并处罚金。
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885起、醉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328起。进入2015年,我省已发生了多起因酒后驾驶、醉酒驾驶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多人死伤。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心存侥幸,交警部门开展的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已经常态化。在今后的酒后驾驶查处行动中,交警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增加查处的范围、时间。同时,将加大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酒后驾驶行为的检查力度,在公路交叉口以及外来人员聚集区周边道路、县乡道路、村道等交通节点,调集警力开展统一查缉行动,并将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纳入重点检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