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习惯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习惯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让新风正气成为自觉、成为习惯。
四是要在严厉惩治腐败上下功夫。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工作部署,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要突出重点案件、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查办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惩行贿行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五是要在加强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坚持一手抓制度完善,一手抓制度执行,切实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使用、涉农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度建设;要继续完善基层各项基础制度,重点完善民主集中制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反腐倡廉制度,全面落实我市提出的党委主体责任9项制度和纪委监督责任7项制度,让制度在各级各部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六是要在全面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领导和统筹谋划,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纪委要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腐败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履责不力尤其是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