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孟州市自2014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开展以来,高度重视,出台相关办法,推动该项工作步入正轨。目前,该市由财政补助、社会捐助等方式筹集该项基金收入达20余万元。
该市出台了《孟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对该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设立、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召集由财政、交警、卫生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协调、研究救助基金的运作;整合资源,实现及时救助,财政部门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及时拨付救助资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解决了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和医疗机构迫切需要的费用支付问题,充分体现了对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关爱和救助。截至目前,该市已为救助对象垫付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2万余元。
(闫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