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向东、栗红喜、张洪奎)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去年以来,市住建局质监站按照国家住建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追究暂行办法》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发挥监督管理作用,创新监管模式,狠抓质量投诉,加大巡查力度,为建设工程质量保驾护航。
创新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与新建、在建工程法人签署委托书和质量承诺书:对新开工的4项工程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要求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以及质量检测、图纸审查单位签署法人委托书和质量承诺书,签署率达100%。对34个在建未竣工工程项目,要求各参建单位补签法人委托书和质量承诺书。对新竣工验收备案的8项单位工程,全部安装永久性标牌。竣工验收的工程均建立了质量信用档案。
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力度。为做好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制订具体质量治理方案工作,组织召开全市各工程项目负责人会议,贯彻国家住建部“两个通知”的具体要求。38个工程项目均结合自身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了工程项目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强化对商砼监督管理力度。对工程实体质量采取多种举措进行控制:对工程中存在的商砼质量问题,组织专家对全市12家商砼厂进行了全面专项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要求其限期整改并上报复查。
加强对检测企业异常报告的监管工作。对个别检测企业的影响结构安全异常报告上报不及时,导致建设工程存在质量隐患并进行设计加固的情况,进行问题调查追责,要求该检测企业及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改变异常报告内部上报程序和时效,避免再次出现因异常报告上报不及时而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隐患。
完善对全市焊工操作人员的管理工作。针对建筑工地多次出现的钢筋焊接试验不合格情况,质监站要求各施工工地上报焊工信息和焊工证复印件,建立全市建设工地焊工信息档案。凡出现不合格报告的,要在焊工信息档案上进行记录;连续出现三次以上不合格的,要进行约谈和处罚;多次出现不合格的,要清理出建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