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决定对违反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有奖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私挖乱采、毁坏林地、非法收购(储存、加工)矿产品等行为。
2.越界开采、超标排放污染物、不按安全生产规程生产的持证非煤矿山企业。
3.矿产品运输车辆违反规定超限、超载、超马槽和抛洒、不覆盖篷布等污染环境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方式包括:口头、信件、电话、邮件等。
三、举报奖励
1.举报事实清楚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元。
2.举报事实查证不属实的不予奖励。
四、举报地址及电话
焦作市北部山区生态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228号
电话:(0391)2971300
举报网址:slxb2971300@126.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焦作市北部山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