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成立了绿棵家庭农场,种植粮食和果蔬等经济作物。“2014年春天,县里补助了我喷灌设施建设费用40多万元”,白黎明如数家珍般地告诉记者,“还有建设高标准农田、种子、播种机等方面,都给了我很大补助。”
作为家庭农场主的白黎明得到补贴,正是焦作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的一个体现,除了在各种涉农项目上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贴,沁阳市、孟州市、博爱县、修武县等也都出台政策,在财政和信贷上给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支持,如博爱县对流转规模在100亩以上的蔬菜种植户,每年每亩补贴流转费300元;修武县2013年财政一次出资270多万元,奖励先进规模经营主体等。
除了财政补贴的激励作用之外,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和农业生产综合效益,科技支撑是不可或缺的。在修武县陆台农业观光园1000亩流转土地上,生产基地布局使用了现代农业智能控制系统,通过传感器,工作人员可以远程控制浇灌、通风、卷帘等设备,控制大棚的温度、湿度,记者看到,即使在隆冬,大棚里青椒、黄瓜、西红柿等依然长势旺盛。“园区还建有农业科技研发基地暨培训基地、良种引进扩繁中心两个农业科技研发点”,园区董事长王九贵告诉记者,农业科技的研发是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而在位于修武县周庄乡的农业部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中,修武县农业局局长杨法谊实地给记者讲解了修武县广泛运用的小麦种植“宽窄行技术”和“精量播种技术”,通过新技术的运用和推广,现在修武县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种植小麦平均亩产都能达到700多公斤,其中修武县还创下了亩产821.7公斤的记录。“无论是家庭承包经营,还是依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经营,农业科技都是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的重要支撑”,杨法谊说。
“有土地流转作为基础性工作,依靠政府政策的支持和农业科技的双向推动,焦作市涌现出了一大批规模经营主体”,毋同利说,截至2014年年底,焦作市农民合作社达到了4329家,规模以上龙头企业366家,种养大户1450家,家庭农场127家,农业规模经营走在了河南省前列。
农民增收:建立农业规模效益的一个共享平台
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在本质上是推动现代农业的现代转型,提高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但在这个过程中,普通农户的利益不应成为牺牲品,而应让农业综合效益的提高普遍惠及规模经营主体和普通农户,在双方之间建立一种利益共享机制,焦作市在这方面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
博爱县瑞辉家庭农场成立于2003年8月,是焦作市较早成立的一批家庭农场,原宗耀和秦水玲夫妻两人经营着这里500多亩的流转土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当记者问到规模经营降低生产成本的情况如何时,原宗耀告诉记者,大面积种植粮食比较方便农业机械的使用,而大批量地购买种子、化肥等农资,肯定也比普通农户单买便宜。秦水玲补充道:“大规模种植可以将边角地充分利用,而且我们通过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亩产比普通农户要高20%以上”。
瑞辉农场原宗耀夫妻俩的亲身经历正是焦作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模经营、提质升效、实现规模效益的一个生动体现和现实缩影,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增收的状况如何。焦作市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田友告诉记者,在规模经营主体实现规模效益的同时,农民一方面可以获得固定的土地流转金、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土地上打工,获得工资收入,“有的龙头企业还主动担负起一定社会责任,照顾贫困户、残疾人家庭等”。
在陆台农业观光园,记者遇到正在修剪苗木的东柏桥村村民史孝桂,今年64岁的她有三个孩子,她告诉记者,孩子都进城打工去了,自己家里的七八亩地都流转了,价格是每亩每年1200元,自己在观光园里打工每个月也有1500多元工资,家里养了一千多只鸡。史孝桂高兴地对记者说道:“我年纪都这么大了,一年还能挣这么多钱,现在日子很满足!”
除了为农民带来固定的土地流转费用和打工工资,规模经营主体尤其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还能够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将农产品种养殖同龙头企业的生产、加工、流通能环节有效衔接,打造全产业链,带动农民共同致富。
位于博爱县的河南伊赛集团,是一个集饲料加工、肉牛繁育、饲养育肥、屠宰加工、仓储物流、连锁专卖的全产业链清真牛肉生产基地,公司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在做大自身产业的同时,带动附近农民就业、饲养户养牛致富。伊赛牛肉董事长买银胖向记者介绍:“伊赛牛肉紧跟中原经济区发展步伐,打造‘公司+基地+银行+农户’经营模式,解决了1万多名附近村民的就业,带动了10万多户农民养牛致富。”
在焦作市,流转出土地的农民,除了固定的土地流转金收入,或进城务工获得收入,或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工取得工资,或在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融入农业产业链中实现致富。“在发展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的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并没有被牺牲,而是共享了规模化经营的成果,据统计,多数农户流转土地后收入比流转前增加近2倍。”毋同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