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阎河)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对多家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前段时间,市环保局对今年1月份以来超标排放的3家重点电力企业进行调查取证,立案处罚,并严格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实施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等规章文件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及文本样式,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若企业逾期拒不改正,将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解放区环保局针对辖区内小塑料厂、小豆腐作坊等污染反弹突出问题,主动作为,与街道办事处、公安、供电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配合的业主,强制采取查封、扣押生产设备等措施,极大地促进了辖区“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或非法加工场所的关闭取缔工作。据统计,解放区环保局已先后彻底关闭小塑料厂19家、小豆腐作坊8家、小电镀厂1家、洗衣厂1家,治理效果明显。而针对万方工业园区内小腐竹厂、小洗衣房废水直排渗坑问题,马村区环保局日前召开专题案件审议会,形成书面会议记录,并按规定样式填写并下发了《查封、扣押审批表》,对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查封。温县一家焦矸加工厂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环境污染严重,群众反应强烈,多次出现污染反弹问题。为此,温县环保局近日也按规定程序及样式,填写并下发了《查封、扣押审批表》,对主要生产设施采取了贴封条的查封措施。
市环境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格按照新法新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办,切实将环保部门的监管权力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