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缑清朝、段振福)去年以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坚持每月汇总情况并形成舆情分析报告,及时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市委领导3次、县(市、区)领导8次作出批示,肯定和表扬法律援助工作。近日,市委书记孙立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保东分别对市司法局《2014年度全市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舆情分析》作出重要批示。
孙立坤批示:“市司法局认真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综合治理,强化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加强法律援助、关爱失足人员,促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加快依法治市步伐。”
丁保东批示:“司法局提出的这份分析报告,涉及到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目前,青少年犯罪问题比较突出,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治理。文中所提建议是个方向,请综治办召集公、检、法、司、教育、工、青、妇等部门认真研究,拟制意见,纳入本年度综治工作中去安排开展工作。”
2014年,市司法局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法律援助纳入全市重点民生工程,为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工作中,通过改进援助方式,扩大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创造性开展了法律援助“两室一点”便民服务窗口五星级创建活动,在各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实行“1+1”服务模式,坚持12348专线早8点至晚8点律师坐席值班制度,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期间,主动邀请1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律援助工作,代表和委员们给予了高度评价。一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共办理3629件法律援助案件,解答咨询2.14万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为农民工发放生活用品60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200万余元。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上推广,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河南省优秀法律援助中心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