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在环保部就新《环保法》实施生效以来进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说,环保部要对存在多年的问题进行强力整改。据悉,新《环保法》生效两月,共实施了15件按日计罚案件,罚款数额达723万元。
(据《新京报》)
新《环保法》实施之前,由于缺乏强硬执法手段,环保部门一直被公众诟病,被称为“没牙的老虎”。比如,环保部门没有强制执法权,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在接到群众报案后,不能扣押、查封排污设施,这就出现了不少污染企业关门生产、环保官员被拒门外的事;同样因为没有强制执法权,环保部门开出的罚单也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仅降低了工作效率,也让执法权威性大打折扣。
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施行,这部“史上最严厉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多件执法利器,被称为上了“利齿”的老虎,承载着中国治理“堆积如山”问题的新希望。从发布会上公布的信息来看,新法生效两个月以来,实施了15件按日计罚案件,罚款数额达723万元,确实有利于倒逼企业停止污染。
但我们应该看到的是,新法虽然已经实施,但强制整改“堆积如山”的环保问题依然需要攻坚战。
我们首先要应对的是避免环保工作成为环保部门的单独战场。不得不承认,在如今的高压态势下,很多污染企业都开始转入隐蔽方式生产,要挖出这些“害虫”,必须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监督。
我们还要破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壁垒。过去,很多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高速增长,忽视了环境问题,造成了法不责众的局面;而很多污染企业是地方政府的税费大户,出于地方利益考虑,地方政府会隐瞒实情,甚至消极对待。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说,现在仍有八九个省区没有查处一起环境犯罪案件,而这些地方实际上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公众对“执法不作为”的问责也是攻坚点。“不作为”其实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发现污染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环保部门的责任官员将面临引咎辞职的严厉追责。二是不敢作为,环保官员作为地方职能部门,如果受到地方主管或者上级部门的影响而不敢作为的,也应该倒追上级领导的责任。
有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有了强力治理污染的领导集体,有了治理污染的社会共识,新《环保法》给环保执法带来了契机,正如媒体所言,之前的法律还不完善、执法手段不足、领导不重视等等借口也没有了,中国的环保事业到了形成拐点的时候。但必须指出的是,环保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发展方式问题,治污必然会带来短期内经济的阵痛;环保攻坚战是一个中长期的过程,我们应该给相关部门足够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