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桂香)记者昨日从市社科联获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开展2014年度焦作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0日。
参评成果范围包括: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由出版社公开出版的著作,在公开报刊上发表的文章,以及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我市(含中央、省驻焦单位和大专院校)社科工作者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外省、市作者合作的成果,由我市作者担任主编或多卷本中能明显分出某卷某册是我市作者撰写的可以参评。凡在港澳台和境外发表、出版的成果,均不参加评奖。参评的成果包括社会科学方面的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等。由多名作者撰写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参评,其中的某篇可作为论文参评。在市级以上各类研讨会上获奖的论文也可参评,但申报时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每人作为第一作者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要成立初评小组,初评后由单位统一申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受理时间及要求是: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5年4月10日。申报成果需提供著作、调研报告各7份,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7份(原件至少1份);个人申报表1份。
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