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是一个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偏重,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近年来,特别是“十二五”以来,我市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紧密结合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根据省环保厅核算结果:2014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6.161万吨,比2010年下降10.67%;氨氮排放量0.5204万吨,比2010年下降16.49%;二氧化硫排放量5.075万吨,比2010年下降11.64%;氮氧化物排放量8.806万吨,比2010年下降16.39%;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减排分别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的101.2%、122.4%、103.9%、105.7%,为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构建强有力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推进机制
“十二五”以来,我市坚持把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作为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关键举措。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孙立坤多次对这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市长张文深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城市集中供热工程、污水处理厂及收水管网工程、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等问题;副市长乔学达多次组织召开减排工程约谈推进会,对减排工程进展较慢的企业进行通报,提出要求。
二是强化统筹谋划。我市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打造美丽焦作的指导意见》《关于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意见》《焦作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等文件,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等工作进行统筹谋划。
三是强化计划约束。每年年初,市政府制订印发年度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将省政府下达的我市减排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将减排目标具体落实到各个减排工程,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建设内容,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建设标准,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是强化目标督导。市政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环保目标督导会,对全市环保目标进行督导;市环保局每月组成6个专业督导组深入各县市区和排污企业进行现场督导,确保各类减排目标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中铝中州分公司5台锅炉烟气脱硝项目是河南省政府与焦作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减排责任书项目,要求2014年年底前建成投运。但是,由于资金等方面的原因,项目迟迟不能开工建设。为加快工程进度,我市提请省环保厅向中国铝业致函,并提请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到中铝中州分公司进行调研督导,有力推进了该减排工程的顺利实施。
五是强化舆论监督。在《焦作日报》上开设《环保聚焦》专栏,通报各地减排目标进展排名情况,宣传报道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六是强化目标考核。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监测体系建设等目标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制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办法,并严格进行考核问责。“十二五”以来,我市先后对减排目标进展滞后的县市政府领导进行约谈,对减排设施运行问题突出的3个乡镇实施了区域限批。
二、坚持以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各个领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坚持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有机结合起来,以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为主要抓手,“十二五”以来相继组织实施了“1790工程”“8160工程”“53120 工程”和“54130工程”等工程,通过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通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一是深化工业生活领域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实施了火电厂脱硫脱硝、水泥厂烟气脱硝治理、污水处理厂建设及提标改造、涉水企业废水深度治理、中水回用、落后产能关闭淘汰等减排项目。“十二五”以来,我市累计实施各类工业生活类减排项目262个。目前,我市所辖6个县市均已建成投运第二污水处理厂,部分县市已经建成投运第三污水处理厂;非工业园区涉水企业深度治理已经基本完成,外排废水达到流域排放标准;全市5家水泥厂7条新型干法熟料生产线均已完成烟气脱硝治理;14家电厂按新的排放标准已基本完成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二是大力推进农业领域的总量减排。我市充分利用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的有利契机,按照“干清粪、雨污分流、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多渠道筹集资金建设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同时利用辖区内专业有机肥厂较多的有利条件,就近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实现了畜禽粪便高效处理和利用。“十二五”以来,我市共有226个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取得国家环保部核查认定,认定畜禽总量占2010年规模化养殖企业畜禽总量的86%。与2010年相比,2014年我市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均大幅下降,除完成“十二五”农业源减排目标任务外,还结存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量18000吨、500吨。
三是全面开展交通领域的总量减排。强化机动车新注册和转入车辆登记管理,除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外,严禁低于国Ⅳ标准的机动车在我市登记注册;强化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到2014年年底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7.29%;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大力推进高排放车辆淘汰工作,“十二五”以来累计强制淘汰和注销各类车辆21.9万辆;提升机动车燃油品质,辖区内机动车全部使用符合国Ⅳ标准的汽油和柴油。
三、高效配置环境要素资源,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在抓好主要污染物存量削减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严格控制因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污染物增量。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制。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优先保障高新技术项目、产业聚集区项目以及对焦作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影响的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印染、化工、皮毛、煤电、钢铁、水泥等项目。
二是强化总量预算管理。各地预支增量指标的分配以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主要依据,实行“多减多分、少减少分、不减不分”的分配政策。2012年至今,全市共有2297个建设项目预支增量指标通过网上核准备案,建设项目预支增量指标网上核准备案率为100%,4项主要污染物预支增量使用量均未突破省政府的分配指标。
三是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为有效发挥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在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中的作用,我市从2010年8月1日开始,在市以上审批的建设项目中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54个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累计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6005.7万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成为我市一个亮点,2010年以来,来自省内外的20余个单位先后到我市进行考察调研和采访报道。
四是核实全口径行业产品产量。市环保、工信、统计等部门,坚持每月对造纸、印染、水泥、火电、钢铁、平板玻璃6个全口径统计行业产品产量进行调查统计和对接,严格核实产品产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主要污染物虚增量。
四、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和方法,着力提升重点减排工程的减排效益
坚持减排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两手抓、两手硬,在抓好减排工程建设的同时,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和方法,切实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运行监管,充分发挥其减排效益。
一是大力推行环境监管的规范化、程序化。坚持每月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减排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二是大力推行环境监管的网格化、责任化。将管辖区域分成若干个网格,将网格内所有监管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单位、岗位、人员,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三是大力推行环境监管的信息化、自动化。在148家排污企业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实时自动监测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在线监测设施覆盖到辖区内所有国家、省、市重点监控企业。
四是大力推行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过程化。将重点行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中控系统建设作为管理减排的重要内容,在环保专项资金安排上予以大力支持,并召开中控系统建设现场观摩会进行推广。“十二五”以来,我市相继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火电厂、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改造任务,率先完成了造纸2014年度中控系统建设任务和水泥行业中控系统建设任务。2014年,先后有5个省辖市到我市对中控系统建设工作进行考察。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4家电厂、15家污水处理厂、5家造纸企业、7条熟料生产线安装了治污设施运行管理中控系统。
五是大力推行环境监管的定量化、动态化。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严格核定各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每月在网上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年排污许可总量90%的重点排污单位实施预警,对超总量排污的企业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