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帆)近年来,修武县委、县政府认真履行维稳第一责任,创新理念,整合资源,积极探索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的新模式、新机制,把大量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被授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和“首届中原平安杯”荣誉称号。
依托县级矛盾调处化解中心,组建“调解专家人才库”。在全县范围内挑选了20名懂法律、懂政策,有调解经验、德高望重的调解能手组成县“调解专家人才库”,由县委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松散性动态管理,协调联络负责跨区域重大疑难纠纷的调解。去年以来,10余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调解专家”在短期内妥善化解。
依托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聚合“四长”力量。建立“四长接访日”,每周三由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国土资源所所长和法庭庭长集中受理辖区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能当场给予明确答复的明确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交由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或上报;对于涉及司法程序的,由社会法庭进行诉前民事纠纷的调解化解。去年以来,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共接访6060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06起,及时将66起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依托县司法局专职调解队伍,提升乡、村调处能力。由县司法局牵头选聘了30名有调解经验和司法资格证的调解员组建“下访连心调解员”队伍,每3人一组联系一个乡镇,每人分包5~10个行政村,及时化解调处跨村和村级调解不成的疑难矛盾纠纷。自组建以来,“下访连心调解员”每年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0起以上,调处率在95%以上;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宣传品1万余份,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依托“法官村长”,加强重点村调处力量。针对农村民调干部能力水平不高的现实,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排查出56个人口大村、治安复杂村、矛盾多发村,由县法院56名干部兼任“法官村长”,每周驻村工作一天,重点化解涉法类矛盾纠纷。去年以来,56名“法官村长”共依法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3起,其中解决涉法纠纷16起。
依托行业部门,建立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在卫生、国土、人社、工信、住建等11个矛盾纠纷多发的行业部门建立了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组织协调、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委会,加大多发行业纠纷调解力度,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矛盾纠纷调成率。去年以来,11个专业调委会共调解案件108起,有效预防了6起“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其中,医疗纠纷专业调委会的第三方调解经验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