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钱袋子”。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央企薪酬制度改革尘埃落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推进在即。在收入分配改革提速的当前,占劳动者主体的非国企和体制外人员的“钱袋子”又会怎样呢?
最低工资增长目标预计完成
不要小看最低工资,虽然它的变动直接影响的主要是公益性岗位、低端制造业基层员工和劳动技能比较低的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但就像央行基准利率一样,反映出的是整个社会的用工和收入门槛。一般来讲,无论是幅度还是频率,最低工资上涨与社会整体工资上涨是相对一致的。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明确,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这个目标预计是能顺利完成的。”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力社保厅厅长吴顺江说,关键是如何按照政府工作报告中所说的“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
据统计,2011年和2012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分别为22%和20.2%,2013年这个数字则为17%,截止到2014年7月25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4.2%,均超过13%。因此,完成任务顺理成章。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吉林省委副主委王欣认为,最低工资上涨幅度一定要超过CPI,只有这样才能让普通劳动者真正受益。
全国人大代表、江南控股集团总工程师黄作兴也建议,最低工资标准制定依据应该是保障职工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而很多省份现有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社保缴费和住房公积金,扣完后两项所剩无几,效果大打折扣。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宁波维科家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职工杨晓霞说,最低工资标准必须不断调整提高,只有这样才能让更多的人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反过来,更多的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也能促进消费,扩大内需。
农民工欠薪还需治本
以重庆农妇熊德明向总理求助讨薪为标志,我国从2003年年底掀起了清理欠薪风暴。虽然国家作出了很大努力,但欠薪现象还是屡打不绝,尤其最近几年甚至愈演愈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说,每到春节,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都还是一个热点话题。这种丑恶现象屡打不绝的首要原因就是转包制度:一项工程项目层层转包,最后才转到包工头,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包工头拿不到工钱,更不要说农民工了。
“另外,许多施工企业只在年终或工程完工时集中结算,平常只给工人发一定数额的生活费。”郭乃硕说,“要治本,就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这样即便拖欠也只是一个月的工资。”
1994年颁布的劳动法就规定了按月足额发放工资,但从目前情况看,执行仍然不力。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温州晚报》雪君工作室主持人郑雪君说,从工作室接到的投诉看,拖欠工资的案例大部分是由于企业主“跑路”或者企业确实困难有关。
工资正常调整机制还“在路上”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明确,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个目标能否完成?其实,国企和体制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说了算,目前还不能说已经建立。
而其他群体的工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说了算:例如很多白领在年底要和公司谈下一年的待遇,每年春节后出现“招工荒”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农民工与企业议价。
曾任职工会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往往是劳资纠纷多倒逼出来的办法。
“但是这项工作开展起来非常困难,最大的阻力来自企业主。一些企业主对于协商存在‘惧怕’心理,惧怕职工会‘漫天要价’。”这位代表建议,国家应制定完善法律,确立工资协商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金硕仁告诉记者,由于担任延边州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一职,经常要为企业的利益到处奔波。他认为,现在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受外在经济环境影响很大。一旦招工难了,工资就提上去了,一旦招人不愁了,就会把工资降下来。
“从现代企业发展规律看,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非常有必要。”金硕仁说。
金硕仁坦言,目前三方协商的工资调整机制还在起步阶段,三方中的劳动者话语权比较弱的状况还是没有得到好转。一旦发生纠纷,最终利益受到损失最大的往往还是劳动者。
“三方协商的工资调整机制,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赋予工会在维护劳工者权益方面更多的武器,推动机制平衡发展。”金硕仁说。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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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收入差距有多大?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徐博)俗话说“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我国行业间工资差距证明了此话不虚。但风水轮流转,你能想到,1988年时,收入最高的行业是地质勘查、水利管理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近日发布的《中国薪酬报告》显示,在1988年,收入最高行业是最低行业的1.58倍,随后行业差距逐年扩大,到2005年达到4.88倍,为历年最高。
2005年后差距虽然略有下降,但幅度较小,到2010年为4.66倍,2011年为4.48倍。2012年,工资收入最高行业金融业是最低行业农、林、牧、渔业的4.3倍。
有人质疑,差得这么少?别急,这是因为细分行业间的工资收入差距比较大。同样是金融业和农、林、牧、渔业,都存在“高大上”,也都有“矮矬穷”。
相关部门每每发布数据,不少人“吐槽”称自己的工资“被增长”。其实,除了上述的行业细分不够,还有两个原因:一是垄断行业工资增长水平过高,而多数行业增长速度则低于平均值。
第二,企业内部不同群体收入差距过大:2011年,2032家上市公司中高管平均薪酬为47.1万元,职工平均为薪酬为8.2万元,相差5.74倍;其中相差最大的竟然达到112.77倍!
从总体来看,我国全部雇员1985年平均工资为1120元,到2012年增长到34905元,共增长30.2倍。而同一时期人均GDP则从857元增加到29991元,增长了34倍。
更为令人忧心的是工资收入在GDP中的占比,这个比重越高,表示劳动者的工资性收入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所占份额越大,社会分配越公平。遗憾的是,由于统计口径不同,大家对此莫衷一是。但这一比重持续降低却是大家共同认可的。
据统计,2004年至2008年,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从50.6%下降到47.9%。而2009年和2010年,这一比重继续降至46.6%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