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和鹏)近日,市工商局为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促进企业及时履行公示义务,扎实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抽查工作,确保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率。
在信用公示抽查工作中,该局首先对企业登记档案和电子档案、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抽查了解,并主动与企业进行联系,对能联系上的企业约好时间,按照区域分布,合理安排时间到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经营地址找不到、联系不上的企业,多方查找,看是否已擅自变更经营地址,如果变更,督促其尽快申请变更登记;如果通过档案中提交的住所证明,查无下落的,通过与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招商办或房东联系作为检查见证,列入失联企业名单。
目前,该局已在省工商局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了此次抽查任务,我市282家企业被列入抽查范围,其中有243家企业经营正常并且进行了即时信息公示,1家未按规定公示信息,37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1家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