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吴娜)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经国务院颁布并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博爱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采取自学、组织全县各招标代理机构集中学习、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流探讨学习等方式,使政府采购各方主体对这项新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认识,促进政府采购法制化、规范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