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职业文明,积极倡树社会新风,团结带领全市广大青年职工投身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建设,根据《焦作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团市委、市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开展2014-2015年度焦作市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
参评焦作市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条件为:集体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自主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重视团组织建设,团的各项工作活跃,能够做到组织健全、活动经常、资料完备,且开展创建活动1年以上的青年集体。本次评选将对在我市“十大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优先考虑。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县市区推荐名额为2个,市直单位推荐名额为1个。申报单位须认真填写2014-2015年度焦作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焦作市青年文明号集体(创建集体)成员名单一式3份,并附2000字左右创建材料(附电子版)。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单位团组织要根据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条件和标准进行初评,提出申报意见,并将申报单位及材料汇总报市组委会办公室,经考察评定后,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和群众意见。申报单位青年集体负责人必须参加青年文明号号长培训班。详情请咨询3568262。
(小青)